“店大欺客”,难免踢到“地雷”
厦门的连先生,因与快递公司员工冲突,被该公司列为 “特殊客户”,全国范围内拒收该客户的快递。这也就罢了,但此后因为公司管理 “有点瑕疵”(该公司语),不知情下又接了连先生业务,5月26日从晋江发出的快件,一个多月才送到连先生的手里,该公司负责人这样解释:快递员怕连先生,不敢送,1个多月后由主管送过去。
这解释,我怎么看都不理解:快递员不敢送,由主管送,可见主管“不怕”,既然“不怕”,应该知道快件的含义,应马上送,这才叫“快件”,要不,就要改名叫“慢件”。还有一种推测,原本主管“也怕”,然后用一个多月的时间敬业地调整自己的情绪,最后终于“不怕”,否则,恕我拙笨,我实在无法理解一份5月26日发出的快递,要拖到7月7日才能收到。
一些服务行业的投诉,时常烫热12315,按理说,顾客是衣食父母、“顾客是上帝”被嚷得很响亮,但却经常能见到店大欺客的现象。有拦住顾客野蛮搜身的,有哄抬价格见一个宰一个的,五花八门,顾客哪里像个“上帝”,倒像块路边石,不好侍侯,就列入“特殊石头”,把这种业务踢在旁边。这样踢很危险,踢多了,哪天就会踢到“地雷”,炸伤的往往是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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