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17日召开的高检院电视电话会议透露,经高检院和公安部相互沟通,派驻检察室有望与看守所进行信息联网和监控系统联网,强化对监管活动的动态监督。此外,今年以来,高检院监所检察厅共接到看守所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报告15人。(相关报道见1版)
从媒体披露的几起发生于看守所的非正常死亡案件来看,其“死因”总是以一种不合常理的诡异与荒诞,挑战着人们的想象神经。而这类案件还有一个吊诡之处在于,监所里关于“躲猫猫”、“做噩梦”那段关键的监控视频,总是会适时出现“自动毁损”情况。要么是因为“看守所设施陈旧,条件恶劣,硬件跟不上”监控不到位,要么即使有监控视频,在案发后也总会出现“机械故障”不能被完整播放。
或鉴于此,日前,公安部提出9月30日前全部完成看守所监控设施安装并投入使用,与驻所检察室联网,自觉接受检察机关实时监督。但硬件投入再大,若软件不进行匹配性升级,也是治标不治本。虽然监控探头不会说谎,但若管理探头者的人权观念不随之提升,那也难保闹出人命后,监控视频不“自我瘦身”。比如福建青年在看守所猝死后,被殴打监控录像疑遭删除;而在九江看守所猝死的李文彦,其家属所看的监控录像也是不完整的。
所以,遏制这种随意删改监控视频的权力才是问题关键,而这就涉及当前侦羁一体制度的改革了。若侦羁不分离,则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里和办案警察之间,是一种异常紧张的关系。在破案压力和传统思想的影响下,为了迅速破案,警察可能使用一切手段,甚至暴力、非法的手段。但当前语境下,这样的镜头显然不允许出现在监控视频里。而即使人身权利遭到非法侵害,或是被牢头狱霸欺凌,被侵害者往往也难以具有对抗侵犯和申诉的机会。
所以,要解决这一问题就须侦羁分离,以有效的制度设计来抑制某些现在仍张狂于看守所里的恶行,让嫌疑人免受那些不正当、违法侵害。比如参考国外的做法,把警察机关与看守所分离。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下,办案警察才不敢使用不正当手段审案,看守所及其管理机关才会真正肩负保护在押者权利的责任,打击牢头狱霸。
侦羁分离,还有利于提升现在警察系统的形象;而侦羁不分离,则哪怕监所装满监控探头,也不能禁绝“非正常死亡”阴影下那些“合法伤害”的尴尬与悲情。(李晓亮)
(责编:刘宝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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